2018年江苏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行为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2名的,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岗位中明确的招聘单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会同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586
监督电话: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9-85127786;新北区社会事业局:0519-85163002。
九、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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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