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招40人】
考试地点:丹东福春小学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一是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二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从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振兴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复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考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成绩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转正后上浮200元,缴纳五险一金。
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振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27389
原标题:2018年丹东市振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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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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