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襄汾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公告【招150人】
根据《襄汾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汾城高级中等18所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50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的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所设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教师资格证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 7月27日8:3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襄汾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从网上下载《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于报名时一起交回,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需提交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襄汾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提供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的证明,并有所隶属的乡镇(社管委)签署的属实意见。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缴费: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0元,考试考务费100元,合计110元。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现役军人。
(6) 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临汾市人社局批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 40% (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