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红河州泸西县中小学空岗竞聘公告【招21人】
现将《泸西县2018年部分中小学空岗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西县2018年部分中小学空岗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逐步优化教育资源,使各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合理化,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印发<泸西县关于建立基础教员聘用制,逐步优化教育资源,调整学科结构,使各教师队伍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发〔2012〕8号)、《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发〔2014〕16号)、《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红河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2014—2019)>的实施意见》(泸发〔2014〕15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4〕124号)、《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把握执行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克武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时永禄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 伟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张 俊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饶建清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宪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忠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教育局人事科全体成员,各乡镇中心校长、初级中长,县直属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人事科,由陈忠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8年中小学空岗竞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
二、空岗设置
泸西一中语文教学岗1个。
建设小学语文教学岗8个,数学教学岗9个,音乐教学岗1个,体育教学岗2个。
泸西一中和建设小学空岗竞聘结束后,其他根据空编情况和工作实际,由教育局根据申请设置空岗,将空岗竞聘方案报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设置的空岗数量不超过29人。竞聘结束后的空编空岗用特岗计划补充。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把握执行新录用乡镇工作人员调动纪律的通知》要求,县内乡镇教职工申请调入城区的,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申请城区以外跨乡镇调动的,在原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四项目”人员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后,在“四项目”岗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以2018年9月为止进行计算;
(四)中学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岗位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竞聘岗位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超过规定退休年龄(可根据教师年龄结构作相应规定);
(七)竞聘者须是我县在职在编教师;
(八)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竞聘;
1. 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坚持工作的;
3. 上一次调动在调入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4. 不符合竞聘岗位设置任职条件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竞聘考核办法
竞聘考核由笔试、面试和近三年工作实绩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笔试满分100分,考核教师职业道德、爱党爱国爱家乡知识,占比20%;面试满分100分,考核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占比70%;近三年工作实绩满分100分,占比10%。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20%+近三年教学实绩×10%。按照最终考核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五、竞聘程序
(一)方案制定与审核
各设岗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空岗竞聘实施方案,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核,县教育局再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各根据工作实际在实施方案中公布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需填写《泸西县2018年中小学空岗竞聘报名表》(见附件1)和《诚信竞聘承诺书》(见附件2),竞聘者只能申请一个空岗参与竞聘。
报名时设岗需对参加竞聘教师的竞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复核,达不到竞聘条件的教师一律不得参与竞聘。
(三)竞聘实施
1. 笔试和面试试题的编制、运输、保管和组织考试由各设岗负责实施,邀请人大、政协、组织、纪检、人社、、公安等部门指导、监督各开展竞聘工作,确保竞聘工作纪律严明、过程严密,公开、公平、公正。
2. 工作实绩考察由各设岗和组织监督部门组成考察组负责实施,全县各要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提供参与竞聘教师真实、确凿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示
竞聘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将竞聘教师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设岗根据竞聘方案中的空岗数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报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根据《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云人职发〔1996〕87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后,须降低岗位等级试用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七、时间要求
泸西一中和泸西县建设小学于2018年7 月27日前完成考核竞聘工作,将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8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其他于2018年8 月15日前完成考核竞聘工作,将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8月21日前将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八、工作纪律
(一)参与竞聘考核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州有关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
(二)考评委及工作人员与空岗竞聘教师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回避;同时,考评委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若抽签在同一考场,必须主动提出回避: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四)人员调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实施,坚决防止和杜绝拉关系、个人决定等不正之风。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时,严格遵循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各乡镇中心、初级中学和直属结合本校学科、编制等实际情况,严格按时限要求做好教师申请调动相关手续。
(五)调入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到调动通知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同时迁转行政、工资等关系,是党(团)员的还需要迁转党(团)关系。
九、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原标题:泸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泸西县2018年部分中小学空岗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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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