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南阳市邓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公告【招1人】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依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委、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高中教师,为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3、应聘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4、应聘小学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北京路小学部体育岗位的需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六、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主要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办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报到证原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的需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5、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18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
对邓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