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饶平县教育系统招聘70教师公告
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饶府〔2014〕8号)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饶平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2年8月9日至2000年8月8日期间出生)。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证要求详见《2018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四)近3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近3年内参加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教师共70名,其中小学教师69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2018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饶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在饶平县人社局一楼,咨询电话:0768-7506252,0768-7502153。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接受其报名,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即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饶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18年8月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资格。
3.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现饶平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经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考试试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命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