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江苏省大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19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在校大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 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一楼左侧大厅。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学段和学科);
②填写并提交《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书》,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所报学科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大丰人才网、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投掷教练专业面试采用训练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其中上微型课70%,答辩3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6.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