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大荔县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公告【招69人】
为了满足城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结合我县教师配置情况,县局决定从全县乡镇中小学选调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在农村中小学为城区小学选调专任教师69名。其中语文23名、数学22名、英语5名、体育8名、音乐6名、美术5名。
本次凡从缺编选调的教师,县局将在今年新招录教师的分配上给予等额补充。
二、选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科及以上教师资格;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体音美教师须学教一致,近五年量化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考核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师等荣誉称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需填写《大荔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选调申请表》(表格从附件下载),经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8 月1日至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等次年度考核表或县级以上教师荣誉等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过期不再补报。
8月9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选调办法
语、数、英专任教师报名数超过选调数三倍以上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选调,三倍以下只采取试讲的办法选调;体、音、美教师采取试讲的办法选调。
(一)笔试和试讲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新课标、小学学科知识、案例分析。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选聘人数的1?2比例择优决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调减计划。
2、试讲
试讲事宜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核
在试讲之后查阅试讲人员人事档案和报名证件资料,依据原始证件和档案记载而核定奖励性加分。奖励性加分标准如下:
近五年(2013年7月1日以来)个人在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师、扎根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师德标兵、班主任、教学能手方面选获得县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表彰的分别加1分、2分、5分、10分,取其中一项奖励分值加分。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试讲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
2.奖励加分成绩如数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奖励加分成绩,笔试、试讲、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择优选调
专任教师由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分学科按计划择优选定调动人员名单,每个单位(中心校、初中)同一学科不超过1人,每个单位总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3人的按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前三名(拟撤并初中除外)。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用人依据县教育局的通知签定聘用上岗合同(一年试用期),聘任相应的工作岗位,一年后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了确保选调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教育局决定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薛彦荣
副组 长: 孙建勇 穆江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负责教师选调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胡阳昌
成 员: 杨双稳 康鹏
监督小组:
组 长: 陈延正
成 员: 杨仁盈 董小军 贺敬刚
六、工作要求
1、参加选调者,必须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将取消选调者的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教师选调工作。
2、为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0913—3266029 3266013
原标题:关于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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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lisn.gov.cn/xwzx/tzgg/107315.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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