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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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3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8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市直属部分和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苍溪县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4)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市直属部分和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苍溪县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4)。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7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广元市市直属部分和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苍溪县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3)、《广元市朝天区部分中小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4)。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31074、31075、31076、31079、31081、31082、31083、31084、31085、31086、31087、31088、31090、31091、31093、31094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数学)”。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任教学科),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其中,市直属和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县区中小岗位由县区人社部门、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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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