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巴中市通江县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招60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报考者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22日晚上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公布。
5.查分:报考者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2:00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同一同一岗位选聘名额,按同一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对象)。未达到面试对象确定比例规定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2018年8月23日下午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公布。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时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在面试对象公告中明确。
4.面试内容:报考者所报考学科专业技能测试(讲微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计算其考试总成绩,不参加报考同一选聘学科岗位排名,不予选聘。
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报考者,凭本人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加分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后)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加分(以文件、证书或简报原件为依据):
(一)获国家、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教师、师德标兵、教育工作者、班主任等,分别加2.5、2、1.5、1分;
(二)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教师、师德标兵、教育工作者、班主任等,分别加2、1.5、1、0.5分;
(三)获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每次分别加2、1、0.5分,获二等奖的每次分别加1、0.4、0.2分;
(四)省级骨干教师加1分;
(五)在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仅限正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0.5、0.3、0.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本人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现场审查并确认加分分值。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同一年度相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一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不同年度相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不同项目加分按规定加分。加分不超过3分。
八、考核考察
根据同一各学科岗位选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考核对象;若学历仍相同,确定在农村工作时间长者为考核对象;若农村工作时间仍相同,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说课〉方式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名单于2018年8月25日晚上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公布。
2018年8月26日由县教科体局与用人联合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考核选聘意见,报县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因考核不合格(含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同一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考核对象确定办法确定递补对象)。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27日至28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公布。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若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到设岗竞聘上岗,确定岗位等级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纪律
严格公开选聘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报考者必须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等依据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其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关于2018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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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江县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教师岗位及条件览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detail/5b753532f8380e716229a65c.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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