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曲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298人】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和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新建教育园区教师需求,补充教师自然减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邯郸市部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冀人社字〔2018〕216号)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8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学(含职教和初中)教师岗位户籍不限,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曲周户籍(含曲周县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曲周县常住户籍或生源地为曲周的考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人员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4、招聘对象
(1)职教教师招聘对象: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小学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针对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考生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6、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298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曲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