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兴安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165人】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盟教育局选派专人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核、谁负责。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除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不开考的岗位以外,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允许改报。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凡因报名表所填内容不准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
5.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交报考费。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免交报考费。这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的方法减免。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兴安盟审核确定办理退费手续。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和低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或送至兴安盟,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招聘计划的调整
1.本次考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
2.一般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3.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盟人事考试网、盟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
应聘人员(不含报考音乐、马头琴、体育、足球、舞蹈、唱游与律动教师、艺术设计、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总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设在乌兰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折合成100分后加2.5分。
5.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盟人事考试网、盟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音乐、马头琴、体育、足球、舞蹈、唱游与律动教师、艺术设计、工程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形式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设在乌兰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成绩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盟人事考试网、盟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盟人事考试网、盟教育局网上公告。
2.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各岗位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出现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全部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填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7.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证明和档案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八)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内容。
3.面试环节,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评委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工作由盟教育局组织。命题须按照规定入闱命制或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规定,整个过程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7.根据面试需要设立评委组,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
8.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面试结束后,应将、《评委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以及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建档保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