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医疗岗公告【招7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内江市东兴区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高端人才共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高端人才,且不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其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同时需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专业条件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本次主要引进方式为考核选聘,对省特级教师以及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等特别的专业人才,可采取协商引进方式,达成协议后按相关程序经批准后引进。
(二)考核选聘方式和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8年9月10 日至2018年10月12日到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单为准。
东兴区节能监察中心、东兴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岗位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发改局办公室(老区政府7楼)。联系人:刘晓函,联系电话:0832-2252516;
东兴区“双百”城市建设中心、东兴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人事股。联系人:王凌,联系电话:0832-2272152;
东兴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岗位报名地点:东兴区中兴路61号(老区政府6楼)。联系人:徐晓芹,联系电话:0832-2252439;
东兴区人民医院岗位报名地点:东兴区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3楼人事科。联系人:赵昌利,联系电话:0832-2253663。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备验。(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内江市东兴区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内江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进行遴选,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守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或单位应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考察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若无合适人选,可终止相关岗位的引才工作。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经内江市东兴区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东兴区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一)工资待遇
此次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在确定工资时,分别执行:博士研究生执行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执行管理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管理期满,引进人才仍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保留已享受的工资待遇。
(二)相关补贴
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享受以下待遇: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前五年每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为:(1)市级及拔尖人才安家补贴30万元、每月租房补贴600元;(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的人才安家补贴20万元、每月租房补贴600元;(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安家补贴20万元、每月租房补贴600元;(4)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安家补贴10万元、每月租房补贴500元。安家补贴由区财政局分5年支付,每年发放20%。如引进人才年度考核不合格,停发本考核年度安家和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城区购房的,按引进人才购房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政策购房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