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内江市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考聘公告【招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按规定提供考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8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8年 9月11日)。
考聘条件中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按川组通〔2014〕58号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报考人员至此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3)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8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8:00至2018年9月18日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内江市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②对《2018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内江市教育局和后填报,联系电话详见《2018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