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雷州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59人】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我省招募的2015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等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准考证领取。
1. 领取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 地点:雷州市教育局一楼党群服务大厅(雷州市群众大道10号)
3.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笔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将实行雷同试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3.笔试地点:雷州市职业高级中学(雷州市西湖大道229 号)
4.成绩公布:本次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按规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所公布的笔试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5.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上微课的形式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增加声乐、舞蹈、弹琴和视唱),内容为相应科目的知识,由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得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的不予录取。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批准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类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
(五)本公告由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9-8805869(雷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759—8853438(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原标题:2018年雷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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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教育局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9月5日
来源:http://jyj.leizhou.gov.cn/Info.aspx?Id=8a01f107-cca3-49e7-8a5d-cc5a47b258a6&navId=d8c8a3e3-8daa-487e-8302-9c921e7db889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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