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阆中市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7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85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阆中市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7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2、3、4)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9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1、2、3、4 )。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 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 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每个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3. 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8:30—2018年9月29日18∶00(工作时间内)。
4. 报名地点: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610室。
5. 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5);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完全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张1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6.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8. 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8年10月9日8:30—2018年10月10日18∶00(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笔试
笔试主要范围: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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