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唐山市人民医院、市协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五医院招聘公告【招160人】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分两种方式,其中统一招聘(要求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全日制普通类专科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要求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按医疗、护理、管理岗位分别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等信息,将于“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登陆查询。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0月18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口)B区一层人力资源交流厅。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参加2018年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达到考试成绩合格线的成绩单)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备注有研究方向的,考生另须提供至少一个佐证材料,如:档案中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请及时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选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统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等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根据档案材料记载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被考核人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中需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医院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区号:0315)
人民医院咨询电话:2866005
协和医院咨询电话:3406023
中医医院咨询电话:8738710、8738799
第五医院咨询电话:2357210、2357218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原标题: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唐山市第五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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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唐山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人民医院
唐山市协和医院
唐山市中医医院
唐山市第五医院
2018年9月20日
来源:http://www.tsrcw.com/indexpage/show.aspx?id=47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