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政治审查补充公告
2018年9月30日,发布了《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通告》,经研究,现对通知中涉及政审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提供书面总结材料
1.由国内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就本人在校期间的相关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具体包含:
(1)本人的家庭状况:直系亲属成员及其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工作经历、是否从事宗教活动、是否存在历史重大问题等情况;
(2)本人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奖惩情况等。
2.由国外(境外)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应聘人员,书面总结除包含上述内容外,另需补充说明本人在国外期间的科研经历和是否从事宗教活动、是否参加过反华组织(或社团)等情况。
二、应聘人员提供在校期间的政审材料
1.由国内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毕业院校党组织出具的在校期间的政审材料,具体包含: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年度鉴定情况、是否违有纪和处分、是否在公开场合和网络渠道有不良言论等。相关材料须经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密封。
其中,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的,须另附入党志愿书、党员考核等相关党员材料、年度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骑缝章后一并回复我校。
2.由国外(境外)高校就读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本人导师或院长签章的综合表现材料,具体包含:品德学风、道德规范、科研工作表现、人际交往、是否有违纪和处分等。
三、材料提交方式
个人书面总结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密封),须随应聘材料一并报送,报送地址与简历接收地址一致。
由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由本人提供的准确中文翻译件并签字。如因时间紧急,相关资料(除本人书面总结外)可提交原件扫描件。
政审相关事项联系人:崔健 联系电话:028-66367659
原标题:关于对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相关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的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8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