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芮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1人】
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1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年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 1982 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 1982 年10月16日,30周岁及以下为 1987 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 1987 年10月16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及以下。)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招聘报名结束之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到招聘报名结束之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招聘报名结束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户籍为山西省或从山西省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服务地为山西的特岗农技人员、山西省内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及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以及招录、招聘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19日(报名结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8:00—2018年10月19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前须登录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下载并填写好《芮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档案证明材料、学位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身份证复印件为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为一式1份。
(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 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登录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下载并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及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用(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