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40人】
(四)缴费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业务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后三天内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面试后依据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按本公告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根据川委办〔2014〕7号、自委办〔2007〕46号文件要求考核招聘的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根据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要求考核招聘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和监督
为此次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13-6106149
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13-6222381
(二)监督举报电话: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3-6106896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下半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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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018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071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