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招323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次在广州、武汉、郑州、哈尔滨等4个地区设立考点,面向全国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港珠澳大桥开通后,珠海成为内地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生态示范区”、“中国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范例奖”。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7年日照时数1987.3小时,降雨量1719.5毫米,平均气温23.9摄氏度。
二、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卫生、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口腔医院等7家,以上招聘单位均为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详细了解。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珠海生源2017、2018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7、2018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符合条件的可凭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考点1)》(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广州医科大学(考点1)、武汉大学(考点2)、郑州大学(考点3)、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4)”的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考点1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形成《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考点2)》后,在考点2进行招聘,依此类推。各考点报考《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各考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或《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4),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学生证;2017和2018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珠海生源2017、2018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层服务项目有关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017、2018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各考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等待安排参加面试。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点招聘计划。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妇科、产科、儿科、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在各考点分别进行,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在现场进行公布初定人员名单和进行资格复查,与资格复查通过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注】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名单,于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市卫计局网站上统一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1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原标题: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9年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考点1).xls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rsj.gov.cn/zhengwu/tzgg/gzzk/201811/t20181102_4906237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