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九江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60人】
九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为响应国家关于“双大学建设”的宏伟策略,我校正在大力推进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经市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九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年龄计算: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附件3)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相近专业由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和九江学院用人院系认定后方可报名。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报考证明有效时间为报名结束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限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8: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北105)。
联系人: 姚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771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九江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2张、博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