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延边州招募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教师岗公告【招4人】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为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和返乡创业工程提供人才储备,吸引更多青年学子返乡投身家乡建设,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党工委、共青团延边州委、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拟联合开展2018年(寒假)延边州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及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鼓励延边籍大学生回乡实习。
二、条件要求
本次实习工作坚持以“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实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
注:未放假的大学生,可先报名,待放假后再进行实践锻炼。
2.报名方式
本次实习岗位的选择分为两种:一是参考公告上公布的《2018年(寒假)延边州大学生实习岗位汇总表》(详见附件2),由学生根据岗位条件和本人能力报名选择实习岗位;二是学生可直接填写《汇总表》以外本人想去的实习单位及岗位。注:敦化市、和龙市采取学生自愿填写志愿的方式接收实习大学生。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延边人才工作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延边青年扶贫商城等网站,下载并详细填写《2018年(寒假)延边州大学生实习意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要求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详细填写《申请表》版,到团州委统战部报名(州政务中心A1009)。
所需材料:报名时,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一份,已毕业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及岗位对接
团州委根据实习大学生岗位需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发送到各县市团委。各县市团委联合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及其实习岗位,将通过延边人才工作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延边青年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实习大学生。
五、实习大学生的管理
1.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填写《大学生实习考核表》(以各地高校实习考核表为准),由实习大学生自行带回放入档案。注:学生集中实习时间少于30个工作日,不提供实习鉴定。
2.实习期限。大学生实习期限一般为2-6个月,如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