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公告【招30人】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30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5日至2000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已经与我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签订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鉴证备案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陵人才网、海陵智慧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 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陵区教育局(南山寺路7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取消计划改报名的岗位除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另须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到《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相应位置)。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海陵区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改报。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政策(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占笔试成绩70%)、写作能力(占笔试成绩30%)。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