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江苏省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3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3日至2000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定向招聘残疾人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7.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按照考试类别,A类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B类为公共科目,考试内容详见《泰兴市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