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盐城工学院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招11人】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1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热爱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勇于担当,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强烈的学习、创造和奉献精神,立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3.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硕士需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正职)等。博士需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2019年国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规定的其他应届毕业生),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19年8月31日前。否则,不予录用。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1-3,详见《盐城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盐城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盐城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盐城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请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等自荐材料扫描件一起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citszk@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网络报名以收到邮件回复内容“报名”为准。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2日。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2019年1月3日,在校园网主页上(http: //www.ycit.edu.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2019年1月4日9:00-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1)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盐城工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担任学生干部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年限须至少满一学期,2018年9月份开始任职至今的视同已满一学期;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校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团委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予以确认;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告。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