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通大学招聘公告【招31人】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网站、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所学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由南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082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原标题:南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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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
2018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8/12/14/art_44465_795534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