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江口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80人公告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招聘职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当场审核,并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予以签名确认。同时,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⑵复审。资格复审在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集中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复审合格的由审核人员予以签名确认;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明确告知其不能参考的原因,同时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环节,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若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需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最后的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考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考生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签订协议人员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前未能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等报考要求所需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者,由“县招聘办”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七、纪律要求
江口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股:
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8110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室:0856—6620957
原标题:江口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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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各类紧缺急需人才职位一览表
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