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68人】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象州县人社局、象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局人事股:0772-4305922
象州县人社局事业股:0772-4367291
监督电话:0772- 4364061
原标题:象州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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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象州县教育局
2019年2月18日
来源:http://lb.gxrc.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9947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