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大安区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医疗岗公告【招6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19年上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9年3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考名额
2019年上半年大安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计200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3月28日(28日截止到18: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二)报名、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联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附件2)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附件2)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29日截止到17:30时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附件2),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原则上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19年3月30日(30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19年3月29日下午15:00—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人事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电话:0813-3228573)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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