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泊头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3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人员控制数)数额的通知》(沧机编办〔2018〕2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沧人社字〔2018〕1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泊头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应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2001年3月15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 15 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泊头职业学院知行楼三楼西二室人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联系人:刘桂勋,电话:0317-8026114,传真:0317-8197656,电子邮箱:btzyrsc@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证明需载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9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泊头职业学院人事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