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公招聘中小学教师232名公告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申请查分,委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公共课目成绩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2:1的直接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若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
确定的面试入围人员,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南江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和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依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复审相同。
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全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专业科目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在确定体检对象前,按照各招聘岗位学科和拟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该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以“说课”方式组织加试(下面环节及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说课”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全部参考考生笔试平均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