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9年3月2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3名,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名,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委员会1名,中国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员会2名,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名,四川省水利厅17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14名,四川省审计厅10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1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9名,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6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2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