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遂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45人)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统一调整,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地点在遂宁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412室,电话0825-2988023、298809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6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网站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2019年6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历层次等情况的,须出具所在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1日至24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遂宁组工网” (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