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蚌埠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公告【招33人】
根据《关于委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卫人〔2017〕1号)文件精神,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管理制度,形开公正公平的人员招聘机制,现将2019年度蚌埠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院内自聘工作人员(详见《蚌埠市中医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地点: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淮上区淮上大道4339号);
联系电话:3579363;
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3张;《蚌埠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提交的报考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招聘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进行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3.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8日前至市中医医院财务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领取准考证。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0日~4月12日至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1.招聘管理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性强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笔试加面试;
2.招聘卫生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进行专业测试加面试。
笔试100分;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选择技能操作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面试的平均分数作为最低分数控制线或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五、成绩合成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2.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专业测试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合成确定。
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上述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后在蚌埠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根据最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 )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为急需岗位人员,一经录用需按时到岗,未能按时到岗者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蚌埠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579363(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579399(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bbszyyy.com/)查询。
原标题:蚌埠市中医医院2019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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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bbszyyy.com/a/rencaizhaopin/2019/0325/87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