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4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5〕35号)规定,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简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于1999年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2015年,河南科技大学和三门峡市政府依托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学院进入本科办学历史,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先后成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院校、河南省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院校、河南省职教攻坚先进单位、河南省公众最满意十佳高职高专院校、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河南十大公办单招院校等,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现设有11个教学单位、50余个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30人,博士、硕士406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000余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2019年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2019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址:www.hasmx.hrss.gov.cn)、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smxpt.cn)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42号学院办公楼312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
(1)《2019年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2019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全部学历和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籍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
(6)学历在报名时尚未认证的,可以暂缓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但须在考察环节之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
(7)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企事业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8)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网上公示。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段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教学基本功、仪表教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限时15分钟。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内容,现场指定教材章节,限定备课时间,试讲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