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新昌县卫健系统人员招聘公告【招73人】
为满足新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2019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7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9年4月1日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中“人事信息”栏查询。
除允许按1:1比例开考的岗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招聘岗位(专业)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在2019年4月19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所需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1年4月19日-1988年4月19日)外,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1年4月19日-1983年4月19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一)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三)报名资料: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下载),一寸免冠近照2张,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布。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一)笔试:笔试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领准考证地点:县卫健局四楼人事科(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9:00-10:30。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五、聘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六、其他规定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75-86042406
县卫健局 0575-86023375
县教体局 0575-86023803
原标题:2019年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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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zjxc.gov.cn/art/2019/4/1/art_1393792_3191798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