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垣曲县医疗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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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人才紧缺问题。按照《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医疗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452号)文件下达的专项招聘计划,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2〕53号)以及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医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人,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医疗专项招聘工作在垣曲县2019年医疗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垣曲县2019年医疗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时间为准2019年4月13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3、岗位要求的专业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四、报名方式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3日当天
2、报名地点
山西中医药大学
3、报名要求
已毕业的考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报名;
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能否毕业、毕业时间等)、电子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填写《垣曲县2019年医疗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笔试
形成竞争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面试具体内容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考官由县招聘领导组聘请外地市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不少于5—9(奇数)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形成竞争的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个人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要求,
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报名考试,截止2019年7月31日不能取得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十二个月,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五年内不得任意调动。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纪律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在招聘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均实行岗位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要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自觉接受监督。实行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六公开”,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从重处理。
3、服从组织安排。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垣曲县2019年医疗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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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2019年医疗专项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
2019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yuanqu.gov.cn/show-article-1596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