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鹤峰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招聘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公告
根据《鹤峰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报考鹤峰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已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鹤峰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鹤峰县九峰大道155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持《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到现场进行,并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二)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三)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明、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
(五)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七)近期小两寸登记照1张。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
(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职位计划数1:3的,综合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测试工作相关事项
(一)测试方式:
根据《恩施州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要求,均采取笔试,测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测试及公共知识测试。
(二)测试时间:
1.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4:00至16:00时。
2.地点:鹤峰县实验中学。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测试。
六、其它事项
(一)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到毕业进行考察,对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作重点考察。
(二)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鹤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将研究结果报县人社部门。
(三)公示
拟聘对象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及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对公示中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受聘资格。
(四)备案及聘用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联系电话:0718-5289886
原标题: 鹤峰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公告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19日
来源:http://www.hefeng.gov.cn/content/article/498452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