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赴蓉引进高层次人才医疗岗公告【招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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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多更好地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助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推动广元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广组通〔2016〕144号)等精神,决定在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日”活动现场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43名,均为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放宽到学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6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 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 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4月27日9:00—15:00在成都市“蓉漂人才日——青年人才特大型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广元市赴蓉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
2. 填报信息。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并在现场填写岗位意愿表。
(二)资格审查
2019年5月5日—6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广元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邀请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公开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公开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招聘)。其中,对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采取现场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公开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可以择优等额确定,也可按不超过2:1的比例差额确定),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广元组工网进行公示。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广元组工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双方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2万元。
四、主要政策待遇
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四)岗位聘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管理八级职员岗位;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管理七级职员岗位,特别的可按规定挂任相应部门、单位(或县区)副职,工作满3年经考核的可聘用为管理六级职员岗位,工作满5年经考核的可调任部门、单位(或县区)副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srsj.cngy.gov.cn)公开发布。
监督电话: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0839-1238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9-3263265
咨询电话: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39-326775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9-3314757
原标题: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赴蓉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元市“蓉漂人才日”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广元市“蓉漂人才日”引进人才岗位意向表.doc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22日
来源:http://srsj.cngy.gov.cn/New/Detail/2019042218342617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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