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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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天杭实验等36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58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在杭州市区中小或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应聘幼儿园教师的,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初始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具有二级教师(原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2.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7两类人员仅适用于幼儿园、特殊教育)
3.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杭州市户籍的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聘非教师类岗位的社会人员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并具有杭州市户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聘校医岗位的在职医护人员必须为卫生医疗机构从业的医生或护士。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18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职教专业课除外)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8届、2019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5)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6)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
3. 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二)调整报名(补报名)
5月11日报名结束后,14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15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经原报考单位同意后,可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予以开考。5月16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
(四)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
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7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