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招聘公告【招168人】
(七)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详见考试大纲公告,公告通过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19名及以下的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20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5)一寸免冠近照1张。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十一)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包括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考试大纲、核减指标公示、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电话:0570-308105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衢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0570-3074577、0570-3081059。
原标题: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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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州市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qz.gov.cn/art/2019/5/8/art_1532416_3400848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