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9年5月16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5月17日9时— 5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5月17日9时— 5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182.92.48.108:81/),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5月21日17时— 5月24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