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业人员招聘公告(第一号)【25人】
6、注意事项:
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精神,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招聘。
④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70分)和《写作》(30分)两门科目(试卷合一),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综合知识》笔试范围:政治、法律(侧重于行政执法类)、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时事等知识。
笔试最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写作成绩,若笔试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最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最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从总成绩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试用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0-6523700
原标题:2015年开化县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事业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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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开化县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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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