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红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医疗岗公告【招8人】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②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③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更,保持电话随时畅通,以便于联系。招聘期间,因考生通讯不畅未能与其取得联系的,经记录备案,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筛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称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岗位契合度等进行审查和筛选。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关于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和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红安政府网(http://www.hazf.gov.cn/)、红安网(http://www.redhongan.com/)网站公布,并电话(短信)同步通知。
考生面试前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和拟分配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内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博士研究生全部进入面试或考核,划定最低合格线(75分),择优录用。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察、体检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组织加试。博士研究生面试或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体检。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双向选择、统分结合、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体检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所学专业和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洽谈,双向选择,达成意向。未达成意向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其所学专业、个人意向统一分配。双选选择达成意向的和服从组织分配的考生,须签订《红安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既未达成意向,又不接受组织分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人员名单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13-5247309(县委人才办)
0713-5282432(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原标题:我选湖北·梦圆黄冈 红安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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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5月10日
来源:http://www.hazf.gov.cn/4303615/1642105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