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慈溪市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1人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宁波市当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有《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截止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能力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经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需继续留村(社区)工作3年。继续留村(社区)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中聘用人员的岗位聘任及岗位等级的核准,按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3. 未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未报名参加这次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任满两个聘期且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男性年龄超过45周岁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0574-63981308;
监督电话:0574-6398062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慈溪市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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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