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3人】
为了适应我县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以《2019年度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9年7月1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含15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详见《岗位表》。
1.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
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5.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于2019年6月5日17:00前向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处理意见。对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6.改报岗位。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同)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可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考生,报名材料可以发送扫描件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报名。
7.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举证符合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2)。
(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且所报岗位开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8:30—10:30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照顾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