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淳安县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25人】
(三)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夫妻一方为本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需填写《劳务派遣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
四、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体检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和基本情况考察。
(一)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按1?5的比例从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按照浙人社发[2011]208号《转发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浙人社发[2011]208号文件执行,三项成绩均达标得15分,二项成绩达标得10分,一项成绩达标得5分,三项均不达标者直接淘汰。
(三)基本情况考察
按照面试70分,体能测试30分的分值计算成绩,以1∶3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分值为20分,其中个人基本分为15分,考察组意见分为5分。
(四)总成绩计算
考察结束后,按面试60%、体能20%、考察2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预缴300元体检费用。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被录用人员与淳安县千岛湖镇恒达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原标题:关于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201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