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廊坊市组织、编制部门同意,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选调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职务犯罪侦查员3名(限男性),公诉检察官3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类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荣获过省级以上业务竞赛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河北省省内各级检察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录用人员,县、乡两级机关的公务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选调;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
8、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9、自录取之日起,须到选调单位坚持正常工作。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方案确定后,于2015年3月6日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和《正义网》、《河北省廊坊市人事人才网》、《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向社会公布选调条件、职位和主要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职务犯罪侦查或公诉检察官一个职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时需从《正义网》或《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备,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报名资料(传真报名者需将相关报名资料传真到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报考者对《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4月10日17:00之前。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18号,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302室)。
联系人:陶婧 管延学
联系电话:0316-2234198 15832665000 13373368111
传真:0316-2230323
2、报名资料
(1)《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3)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荣誉称号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6张;
(6)单位推荐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