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人员招聘公告【招52人】
一、学院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坐落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现设有建筑、船舶、机电、财会、管理、信息、经贸、设计八大专业群共28个全日制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000多人、教职工300余人。“十三五”期间每年投入300万元,力推“1个省级优势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校级重点专业”的“136”骨干专业建设,提出“做特”海洋经济,“做强”智能制造、智慧建筑,“做优”互联网经济、艺术设计专业群的专业建设理念。
为将我院建成“浙江、全国知名”的民办高职院校,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见附件)
有关说明:1.任职基本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2.公告期内,根据不同岗位应聘人员数量,将不定期、分批次组织考试并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此导致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变动情况不再通知。
3.学院官网于2019年3月27日公布的《2019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公告》相应进行调整,2019年招聘岗位以本公告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各分院指定邮箱(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见附件)
2.高层次人才(具体附后)和应聘新专业教师、辅导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0573nyctw@163.com(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报名材料:
1.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复审。
1.专任教师一般进行试教和面试。
(1)试教: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按专业,考核现场指定课程和内容,应聘人员备课45分钟,然后进行试教(时间一般10-15分钟)。试教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等。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回答指定及评委口头提出的问题(时间一般10-15分钟)。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试教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
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如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则不进行试教,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其他岗位人员一般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比例超过1:10,则先进行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当天中午通知考生。
(2)面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比例不超过1:10,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要求与专任教师一致。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核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和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安排递补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笔试、试教、面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五、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教师,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本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具体面谈)。
(一)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国内外高校的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
1.安家费。视情况给予5-10万元安家费。
2.购房补助。在嘉兴市本级购房落户后,给予20-40万元购房补助。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申报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情况,给予理工类3-5万元、财经社科类1-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特别重大项目可酌情追加科研启动经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302357 (郑老师);邮箱:0573nyctw@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原标题:2019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原文链接:http://www.jxrsrc.com/Index/ShowArticle.aspx?NewsID=10510
(责任编辑:李明)